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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2017年普法活动圆满收官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18-01-23 08:10

  【编者按】

  2017年已经走过。这一年,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部队、进企业。

  这一年,我们为老百姓、学生和战士们带去了法律大餐。

  这一年,不仅越来越多的律师加入了我们的队伍,还有一些法官、公安民警等不同身份的普法者加入了我们。

  这一年,普法的脚步从未停止。2018年,普法之路将越走越宽,越走越远。

  公益普法团2017年大事记

  ——4月,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和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开展合作,拓展了讲师团队伍和普法宣讲内容

  ——6月,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与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开展合作

  ——8月,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首次派出法官走进机关,并邀请更多的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加入我们的队伍

  ——11月,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以普法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

  沈阳分团:主题沙龙讨论儿童防侵害

  近一段时间,孩子在幼儿园或者学校受到伤害的新闻频出,让一些家长感到担忧,于是,这样一场围绕家长该如何保护孩子、不让孩子受到侵害的沙龙活动应运而生。

  2017年12月13日20时,在沈阳市杏林七号咖啡馆书吧里,由三脉资源整合俱乐部文化体系组织的沙龙活动在热烈的讨论氛围中落下了帷幕,许多家长表示,在这次活动中收获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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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砚律师同家长分享如何运用法律保护孩子

  在这次活动中,有严谨的法律条文,有生动的案例分析,还有家长能亲身参与的现场演示。沈阳卓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让从原生家庭影响以及儿童素质教育角度,分享了家庭亲子关系该如何建立、少儿情绪该如何疏导等问题。辽宁英泰律师事务所的张砚、牟福娥两位律师,则为家长们从法律的角度阐述了孩子如果在学校受到伤害后,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张砚的分享内容让许多家长感受颇深,她不仅从一个律师的角度为家长讲述了当孩子受到侵害时,家长该如何维权的问题,还从一个母亲的角度,讲述了作为家长,如何才能更真实地了解孩子在幼儿园或者学校的情况,她的分享让现场的许多家长都感同身受。

  一名4岁孩子的父亲王先生说:“最近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侵害的新闻特别多,我们当家长的心里都慌,特别是我孩子才4岁,并不能非常好地表述幼儿园发生的所有事,这让当家长的心里特别没底。但这次活动之后,我不仅知道了回家该如何和孩子有效沟通,还知道了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侵害我该怎么办,这真是给我们家长打了一剂‘强心针’啊。”

  三脉资源整合俱乐部文化体系负责人李爽说:“这次活动,我们非常有幸地请到了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的两位律师加入我们的沙龙活动,两位律师不仅为我们带来了和儿童侵害有关的法律知识,还从法律的角度为我们分析了家长该如何防止孩子在幼儿园或者学校被侵犯,我觉得在场的每一位都受益匪浅。这次活动只是一次开始,我希望在以后越来越多的活动中,可以再请到我们的宣讲律师,让法律分享也成为一件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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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在大连市第三中学与师生合影

  大连分团:普法讲座让宪法走进课堂和部队

  2017年12月4日下午和12月8日下午,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钟美娜、冯丹丹、邢树新、纪树海律师,北京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刘春莹律师,大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的王才标、刘政国、刘海见警官来到大连市第三中学和大连格致中学,分别为这两所学校的400余名学生和800余名学生,举办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公益普法讲座。

  讲座的主要目的是向中学生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法律常识和网络安全知识,号召学生们以“两个一百年”新时代的新目标、新要求为引领,当“诺诚信、守规则、讲文明”的中学生。

  大连格致中学校长郭建军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学校每年这一天都举行隆重的宪法和法制宣传活动。今年,学校有幸邀请到辽宁法制报公益普法团,通过宪法日暨普法宣传活动课,在宣传宪法的同时,还向中学生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将有助于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构建良好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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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海律师在为中学生讲解宪法

  同时,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部队官兵的法律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观念,12月12日下午,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冯丹丹律师,辽宁鑫诺律师事务所的杨乐律师来到驻连海警某部,为官兵普及宪法知识,并共同交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同时还为即将复员的老兵在重新就业方面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律师们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战士们介绍宪法的基本理念,让宪法融入官兵的日常生活,让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每名战士的共同追求,让战士们在深学真悟中将捍卫宪法尊严变为自觉行动。

  一堂宪法宣讲,让官兵们对宪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感悟。战士苏鹏说:“《宪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作为新时代的解放军战士,立足使命职责、安心部队服役就是对宪法的最好实践。通过这次党员律师进军营普法活动,我既增长了宪法和法律知识,又坚定了献身国防、保家卫国的信心和决心。”

  老战士李春祥说:“《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听了律师的宣讲,才觉得宪法就在身边,我马上就要脱下这身心爱的军装退役了,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要认真学法用法,决不愧对自己当兵的历史,做新时代的文明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