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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终结“新官不理旧账”怪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石健 | 发布时间: 2018-01-05 08:59
  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笔者梳理发现,该通知重点关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
 
  眼下,新年伊始,正值各地“两会”,地方政府换届。尤其对于我省来说,确保地方投资经商稳健发展是事关新一轮辽宁全面振兴之所在。最高院这一通知的出台,为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让“新官不理旧账”依法终结。
 
  其一,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合同是法人之间的契约,并不是企业经营者与政府负责人的私人约定,即便政府负责人已经改变身份、不在其位,法人之间的合法契约也必须依法继续履行。只有依法履行契约精神,才能更好地弘扬企业家精神,才能振兴地方经济。
 
  其二,让法治在治理“新官不理旧账”中发挥作用。根据《合同法》规定,企业与政府之间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受法律保护。这样既实现了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又杜绝了腐败滋生。
 
  改革进入深水区,法治之下,没有特殊,政府必须守法诚信。让奉法者守法成为常态,更让其成为振兴经济的重要源头。